聯合報日前披露台北市政府打詐,要求社群平台業者對內含連結通訊軟體帳號之詐騙廣告下架,業者卻未在「黃金廿四小時」內處理,仍在平台內流竄,危害甚鉅。
無獨有偶,台灣的盜版問題也如詐騙般,「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基層員警也抱怨,盜版的機上盒(例如安博盒)抓不勝抓,讓他們疲於奔命。到底問題出在何處?
由於盜版業者將可接取盜版內容的軟體與安博盒分開,另提供教學指南或網址,供消費者自行下載軟體於安博盒。業者辯稱,此為「清淨版」安博盒,無違法之虞。另即使警方查緝到安博盒內建盜版內容,法院僅扣押當時所列網址,但科技瞬時萬里,業者隨即轉址,重啟爐灶,不消一天,業者即可復訊七成頻道畫面。
盜版問題雖如詐騙一般猖獗,但民眾未有財產損失,甚至有潛在利得,故未得到媒體與政府同等重視。然而,盜版是典型的財產權侵犯。今年甫獲諾貝爾經濟獎的Philippe Aghion和Peter Howitt教授,聚焦創新的起源,謂沒有智慧財產權保障的制度是不利創新的。有線電視業者因不確定其所投資的內容可產生收益,他們不會有誘因投資大成本製作的影視內容。當整體產業缺乏優質內容,觀眾剪線,將導致有線電視的惡性循環。
其次,安博盒的海量內容不僅限於盜版的台灣有線電視及各國頻道節目,還包含中國大陸央視及各省頻道等。這些電視台不時有宣揚中國國威或共產黨政績的節目,放在民進黨官員眼裡,不正是妥妥的認知作戰?而台灣兒童若從小觀看大陸卡通,熟悉大陸簡體字、文化,進而認同其價值觀,這不又是民進黨所謂的文化統戰與洗腦?
盜版問題沉痾多年,若上綱至國安議題,即將換屆的NCC會不會有感一點?願意拿出主管機關的任事精神,請行政院協調智慧局、刑事警察局及法務部,提出一套適應數位科技之措施,俾使業者盜版的成本增高,降低犯罪意願。
例如,比照防制性暴力及兒少保護、防制詐騙等法,要求網路或平台服務業者經通知,即應停止解析或傳送盜版內容網址及IP,含再轉址,及其支援設施。對於現行法定扣押程序緩不濟急,應參照德國模式,成立第三方嚴謹的認證機制,通知網路或平台業者屏蔽經法院裁定扣押之再轉址及IP。
最後,NCC應本於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以技術上可行方式驗證安博盒可內建盜版內容,據以禁止進口、組裝、製造及銷售。
台灣的有線電視面臨強勢數位廣告平台、國際串流影音平台壓境,及無法根治的盜版問題,已到生死存亡關頭。NCC若還是無動於衷,有線電視衰亡之時也昭示著其廢止之期不遠矣。
原文連結:科技.人文聯合講座/詐騙、盜版與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