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st Century Foundation

THE R&D CENTER FOR DIGITAL
CONVERGENCE INDUSTRY

數位匯流產業研究
發展中心

專欄評論

WHAT’S NEW

鬆綁有線電視 刻不容緩

發布日期 / 2025-11-08

立法院日前行使NCC委員同意權,很遺憾地,NCC未能結束停擺的命運,使得有線電視面對國際串流影音平台的強勢競爭,亟需法規變革的訴求,再次落空。我們期待朝野能盡速對NCC委員人選達成共識,俾使NCC順利運作,處理有線電視的監理問題。

首先,有線電視訂戶日趨減少,現行法規卻仍僵化地限制系統業者市占率不得超過1/3,不利業者適度整併,產生規模經濟。NCC應修法,解除市占率1/3上限;或重新界定視訊服務市場之範圍,例如將MOD服務及串流影音平台一併納入,擴大市占率計算之分母。

其次,串流影音平台的內容極其多元,但有線電視卻受限於法令解釋,其頻道上下架、移頻等營業行為皆須實質審查,無法快速回應市場品味。NCC辯稱,因基本頻道資費必須審查,基本頻道變更亦須審查。此乃NCC無限上綱之託詞,頻道內容與資費非必然掛鉤,更與營運計畫無關。基本頻道的資費審議應僅限於頻道總數,而非藉審議介入系統與頻道業者間排頻之商業協議。

NCC介入排頻事宜,成就了「萬年頻道表」,變相為既有頻道的保護傘,也成新頻道的進入障礙,有線電視節目如一灘死水,難怪無法與國際影音平台競爭。這幾年隔三差五,NCC也推動「有線電視分組付費」、「單頻單買」、「鬆綁頻道區塊化」、「改採三位數排頻」等政策,企圖解決排頻紛爭,但往往一受到既有頻道的抵制,皆無疾而終,故是到了釜底抽薪,全面廢止頻道執照的時刻了。

廣電頻道須取得執照方能在系統播送的管制,其實戕害了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民進黨執政下的NCC,已做了錯誤示範。5年前藉著不符程序正義的偏頗審查,不予中天換照,乃至行政訴訟節節敗訴,顯示執照審議已成控制媒體的工具,順民進黨意識形態者昌,強力監督者亡。更有甚者,NCC前委員及此次審查被提名人也都表達台灣已有政媒共生集團,NCC已成特定媒體的喬事王。故應廢止審議頻道執照制度,改採登記制,利於業者違規的事後裁罰,但不能箝制言論自由。

再者,2003年立法之黨政軍條款,經過NCC的擴大解釋,嚴苛執行,反壓制媒體透過公開市場募集資金的管道,乃至私募基金大行其道,無法要求其履行公司治理。20餘年的實施經驗顯示,黨政軍條款不僅限制了產業投資的可能,也未達成當初立法旨意,避免媒體受到黨政控制,失去監督政府功能。且因數位平台崛起,媒體缺乏廣告活水挹注,只得依賴政府標案維持生計。當媒體配合政府業主,又怎能善盡第四權之責呢?故黨政軍條款已過時,應修法刪除,或者透過行政解釋,將規範對象限縮於新聞頻道及排除財務性投資(政府基金直接或間接投資)等持股情形。

最後,台灣目前對串流影音平台及有線電視間存在如平行宇宙般的差別管制,串流影音尚未納管,有線電視卻是高度管制。隨著串流影音訂戶數穩定成長,有線電視訂戶數大幅下降,這樣的不對稱管制,將加速有線電視推往「死亡交叉」境地。NCC應盡速展開法規調適,拉齊兩者間的不對稱管制,一方面要求國際串流影音平台落地納管,課責其投資或提供本國自製節目比例,並遵守本國兒少保護等相關法律;另一方面,鬆綁有線電視管制,解禁市占率1/3上限、停止介入排頻事宜、廢止頻道執照及限縮黨政軍條款適用範圍等。如此才能讓兩者有立足點平等的競爭,增益消費者福祉。

原文連結:周韻采專欄》鬆綁有線電視 刻不容緩

瀏覽其他訊息

全民憤怒 國際社群平台豢養詐騙

民進黨政府對Meta溺愛的程度,遠遠超過保護本國人民財產的決心,首次讓分屬政治光譜兩端的藍綠傳播學者...

更多內容 >

詐騙、盜版與資安

台灣的有線電視面臨強勢數位廣告平台、國際串流影音平台壓境,及無法根治的盜版問題,已到生死存亡關頭。N...

更多內容 >

抖音新生的機遇與挑戰

抖音買家甲骨文,可能因此轉變成媒體大佬。總裁之子David Ellison已買下派拉蒙影業,正要併購...

更多內容 >

NEWSLETTER